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后怎样验收
为加强起重机械和施工设备安装管理,规范安装验收行为,确保施工安全,本市根据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中起重机械、安装设备的安装及验收。
建筑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门式起重机、架桥机、履带式起重机和高架作业车,包括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升降模板等。
安装验收包括千斤顶及安装附件的初次安装验收和后续的初次验收以及安装车辆的起升和下降的后续验收。
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选择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安装单位,并与该单位签订安装合同和安全协议。
安装、拆卸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并在有效期内持证作业。
安装(拆除)前,安装单位必须将通知信息送交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审核。
经审核后,安装单位必须在安装或拆除前2个工作日完成通知手续。
施工总承包人和工程监理单位需对安装通知文件进行审查。
安装完成后,安装单位根据自检单内容进行调试。
检验合格后,公司技术负责人填写自检结论,并签字盖章。
官方印章。
初次安装自检合格后,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进行检验。
检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检查记录必须一一填写,所有问题必须拍照保存。
检查机构应当在确认整治内容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查报告,并上传相关管理信息系统。
安装单位自检和检验检测合格后,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安装单位和租赁单位进行联合验收。
验收人员必须是单位安全、设备或者相关部门的技术、专业人员。
验收各方必须对电梯及安装车辆进行实物检查,对照验收单逐项核对,记录现场存在的问题,并实施整改。
验收阶段合格后,双方负责人签署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
施工监理单位负责监督验收过程,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监理验收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自起重机械、安装设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办理注册登记签收使用。
各方负责人必须在登记表上签名并加盖公章。
市、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对安装、验收活动的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处罚。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塔吊安装验收规范
塔式起重机应该叫“塔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的查找请参照本《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这可能对你有用。
